西藏民族大学公积金提取_厦门公积金代办在职离职封存服务
"在我国广袤的西部地区,西藏民族大学作为一所以培养民族地区高素质人才为己任的高等学府,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为西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作为教职工福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积金制度在西藏民族大学得到了有效实施。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西藏民族大学教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制度。它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储蓄性和保障性等特点。在西藏民族大学,教职工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教职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7)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贷款);(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填写申请表:教职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教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5. 办理提取手续: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6. 提取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资金划入教职工的银行卡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取公积金时,教职工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 在退休、离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或被辞退、解聘等情况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西藏民族大学对教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权益。同时,公积金制度的实施也促进了学校教职工的住房消费,为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未来,西藏民族大学将继续完善公积金制度,为教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